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13号文)。明确从缓缴减免税费、加大稳岗扶持、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快递服务民生电商等给予5方面8项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通知》明确,在加大稳岗扶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给予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扶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增加招聘新员工,解决驾驶员、业务人员缺口,给予每名新招员工培训费用1000元补贴。
支持创新发展,对物流业务进行协同化、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改造,实施效果明显、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软硬件投资额8%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促进快递服务民生电商,对2020年上半年,新增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并完成备案登记25个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50个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厦门市正在分类分批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让政策落实落细,真正缓解企业资金和经营压力,助力企业“过冬迎春”、稳定发展。(厦门市运输中心、省运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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