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据获悉,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获悉,8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4日,可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填写意见建议。
该意见指出,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运输物流行业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在快递领域按照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应列入“黑名单”。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国运输物流行业“黑名单”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开展“黑名单”的汇总、交换和发布,推动实施联合惩戒。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职权范围内“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制定。
县级以上公安、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部门和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的有关直属机构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黑名单”的管理工作。
在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安全领域,该意见还为快递企业划出三条“红线”: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二是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
三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意见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存在以上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个人信息安全的会被列入“黑名单”。
此外,快递企业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同样会触发信用惩戒机制。
实际上,快递行业一直是信息泄露的高发区。快递企业有着个人信息最密集的快递单上的信息,而它也是屡次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渠道。除了黑客窃密等可能之外,快递公司内部人员泄露用户信息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顺丰此前有客户信息被泄露案例,涉事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快递行业对用户信息保护尚不规范,尤其是快递员在配送快递期间,用户的个人信息会曝光在快递包裹上,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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