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事协会(NK)于日前发布《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Ver.4.00)。
日本船级社表示,于2009年通过的“香港公约”将在符合以下条件24个月后开始生效:(1)15个国家以上签署公约;(2)签署公约国的商船总吨位达全球40%以上;(3)签署公约国在过去10年内的每年拆船总吨位不得低于其商船总吨位的3%。
香港公约生效后,所有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都需要编制和管理有害物质清单(简称IHM),以辨识船上有害物质的位置和数量。由于目前已有13个国家加入香港公约,其商船总吨位约占全球30%,生效的可能性也随之攀升。
此外,香港公约生效前,欧盟已经根据欧盟船舶回收法规,要求所有登记在欧盟成员国国籍的船舶、以及所有进入欧盟港口与锚地的现有船舶(不论国籍),从2020年12月31日起都必须备妥有害物质清单。
为了响应这种状况,日本船级社依据香港公约和欧盟船舶回收法规修订其指南,将完整内容纳入有害物质清单的编制和维护管理,其中包括先前已核发的合规证书(statement of compliance)有效期限的相关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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