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外贸的小伙伴对各国进口和海关政策应该是很了解的吧!因为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即便货物好不容易安全抵达目的港,但却要面临巨额罚款以至直接退运的风险情况。所以说熟悉各国进口和海关政策也是每个外贸或货代小伙伴的必要功课。
据小编了解,近期多个国家已经出台了进口和海关新政策,这些新规也是外贸货代小伙伴应特别留意的,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印度
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规则3月1日生效
印度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规则(简称SCMTR),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不依照新规提供信息,可能会发作无法卸柜或者产生罚金等严重结果。
依据新规则,船只在分开最后一个停靠港之前,需提早以电子方式提交进境货物舱单;在分开印度停靠港之前,提早以电子方式提交出境舱单:
进境货物舱单(AM)提交:强迫性进境货物舱单规则,在船舶分开最后一个外国停靠港之前,必需向海关提交进境货物舱单。适用于一切在印度港口作为当地进口卸货或中转运卸货的集装箱。
进境货物舱单必需提供的信息:8位数的强迫性海关编码 (HS CODE) 、ICE,GST、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出境舱单(DM)提交:强迫性出境货物舱单规则,船舶在印度装货港开航前,必需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舱单。适用于一切在印度港口装载的集装箱。
伊拉克
出口伊拉克必需提供“进口答应证”
伊拉克海关已于2019年2月14日开端施行对缴税进口货物的新规则,新规则主要内容为一切缴税进口货物必需提供以下文件:
1. Attested docs is required. (认证文件)
2. The duty and tax will be calculated as per the cargo value.(关税和税金将依据货物价值计算)
3. Import licenses is required for all the cargo.(进口答应证)
重要提示:进口答应证之前是不需求的,需格外留意。
塞内加尔
3月1日起执行新CTN制度
塞内加尔当局将自3月1号(抵达目的港日)起施行新的CTN/BSC规则。日前,船公司MSC已发布通知,提示各位发货人/订舱代理必需在提单样本上提供CTN/BSC号码,发货人可经过相关网站申请CTN/BSC号码。如因号码错误、遗漏或偏向所产生的义务、风险和费用均由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承当。
英国
更新礼品方式申报新规
递四方发布香港DHL渠道关于申报以礼品方式入口英国的通知。
通知显现,卖家申报以礼品方式进口英国的货品,必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分别为:收件方必需为私人居民;发件方须为私人名义(公司名义或触及商业用处均不适用);货件为一次性发送 (不应用于月内作屡次性发送)。
此外,凡货件触及“虚假声明”,来做为礼品进口,一经发现,一概会被强迫性停止销毁或退件布置 (以英国海关决议为准),且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结果将由发件人自行承当。
外贸货代小伙伴可要仔细了解下哦!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9各国进口新规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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