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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发布《规划》,将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日前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


 国家物流枢纽

  物流枢纽不仅是交通枢纽,也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功能定位

  《规划》规定,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此次河北入选的6座城市涉及陆港型、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功能定位分别为:

  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依托铁路、公路等陆路交通运输大通道和场站(物流 基地)等,衔接内陆地区干支线运输,主要为保障区域生产生活、 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提供畅通国内、联通国际的 物流组织和区域分拨服务。

 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依托沿海、内河港口,对接国内国际航线和港口集疏 运网络,实现水陆联运、水水中转有机衔接,主要为港口腹地及其 辐射区域提供货物集散、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监管等物流服 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依托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产业集聚区、农业 主产区等,主要为工业、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供应、中间产品和产 成品储运、分销等一体化的现代供应链服务。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依托商贸集聚区、大型专业市场、大城市消费市 场等,主要为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商贸活动、城市大规模消费需求提 供商品仓储、干支联运、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以及金融、结算、 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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