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消息,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8月23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于8月26日终止挂牌。
公告显示,亚风快运于8月1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内容显示,截至2019年6月28日,亚风快运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挂牌。
亚风快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收到股转公司发出的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8月26日终止挂牌,并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亚风快运前身为成立于1994年的“亚风速递”,是中国内地较早从事速递服务且首批获得国内、国际快递经营许可的企业之一,同时也为最早实现新三板挂牌的全国快运型企业。但显然,亚风快运没有把首批快运企业的优势发挥出来。
据亚风快运公布的2018年上半年财报显示,当期营业收入为3958万元,同比 37.9%;归属挂牌公示股东净利润6.9万元,同比降低97.2%;负债总计6053万元,同比增长25.4%,负债率达到53.4%。
附公告原文
证券代码:836966 证券简称:亚风快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309号),内容如下: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股转公司将自2019年8月26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8月26日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梅杰
联系电话:18122938777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凌洁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512-62936253
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