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运货物?你可以这样理解,只要是转口贸易的商品,都可以称之为转运货物。转运货物就是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另一运输工具后,不经过我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其它国家的货物。
转运货物又称为转船,是间接运输的一种,指货物运抵一个港口后,未经加工改制而再运到另一个港口。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签订的《京都公约》中规定,海关对转船货物免税征进口关税,并提供进出口手续的便利。那么办理转运手续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据小编了解,进境运输工具载动的货物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办理转运手转运货物续:
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2、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3、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4、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5、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小伙伴们,载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只要申报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就可报关。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办理转运手续需要具备的一些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资讯,请关注九州物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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